第23节

“我知道是发生了什么,”温西说,“但是,好了,没关系,我们最好还是回去吧。”
他们朝着草地的方向慢慢地骑了回去。温西并没有停下来检查海崖上的缝隙,他不需要去检查。他现在完全知道在达里和平铁礁石之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在他赶路的时候,像欧几里得一样,把他那些结构精巧的推论一行接一行地放在一起,在它的最底下写着:
究竟哪个是不可能的?
与此同时,奥蒙德巡官也感到有些不安。他突然想起一个在达里的人,这个人很有可能见过珀金斯先生。那就是老甘弗·甘德,不管是天晴还是下雨,他每天都会坐在一个小遮雨棚下面的坐椅上,那遮雨棚就在村子绿地中央的橡树下面。但前一天,他竟然没有见到甘弗·甘德,这是因为——非常异常地——当奥蒙德展开取证问讯的时候,甘德并没有在他的惯常的坐椅上。甘德先生当时在威利伍康伯,参加他最小的孙子的婚礼,他的小孙子和威利伍康伯镇的一个女人结婚了。但现在他已经回来,可以接受问讯了。那老先生的精力十分充沛。到圣马丁节他就满八十五岁了,但又强壮又热心,他自夸说,尽管他的耳朵可能有一点听觉上的小毛病,但感谢上帝,他的眼睛还跟以前一样灵光。
是的,他还记得十八日星期四,就是那个可怜年轻人的尸体在平铁上被发现的那天。那天天气真不错,只有晚上的时候才有一点风。他总是很注意任何经过的陌生人。他记得十点的时候看见一辆大的敞篷车,是一辆红色的车。他甚至还记得车的号码是多少,因为他的曾孙,小尊尼——哈!他是个机灵小鬼——注意到了车上的号码很好玩。OIOIOI,就像你在说Oy,oy,oy。甘德先生还记得那些天下太平的日子,当时的年轻人们要安分得多。不是说甘德先生反对社会前进,当他还年轻的时候,总是给激进党派投票,但现在的社会党太过头了。他们对其他人的钱太不在乎了,他们就是这样的。看到他这一辈子都工作得这么勤恳,劳埃德·乔治先生给了他养老金,这是很正确的举措,但他不能容忍为什么十八岁的孩子们会有救济金。当甘德先生十八岁的时候,他每天早晨四点钟就起床,一直在田里劳动到太阳下山,甚至更晚,为的就是一个星期能赚到五个先令,而且他觉得这对他一点坏处也没有。他在十九岁的时候结婚了,养了十个孩子,其中的七个现在还活着,都还精力旺盛。什么?哦是的,那车在一点的时候回来了。甘德先生刚刚从三根羽毛餐厅出来,在那里喝了一扎啤酒,然后他看见那辆车停在门口,那位在小路边扎营的先生从车里出来了。车里还有一位女士,打扮得很光鲜,但在甘德看来真是太做作了。在他的那个时代,女人不会为自己的年龄大而不好意思。不是说他不喜欢女人尽力打扮自己,他赞成社会进步,但他觉得现在她们搞得太过头了。马丁先生,这就是那位先生的名字,向他说了早上好,进了三根羽毛餐厅,接着那辆车上了去赫尔斯伯里的路。什么?是的,他看见了马丁先生离开。根据教堂里的钟声判断,那是一点半。那个钟可真是方便啊。牧师两年前用自己的钱装了它,当他们把无线电装上的时候,你几乎可以听到伦敦大本钟跟教堂钟美妙的共鸣呢。甘德先生的那个时代里还没有无线电设备,他觉得这是件伟大的进步。他的孙子威利——跟陶顿那边一个女人结婚的孙子——给了他一座漂亮的钟。声音很大,他可以听到它美妙的钟声,即使他的听力现在很衰弱也可以听到。他听说人类很快就可以通过无线电设备给别人传照片了。他一点都不反对无线电钟表设备,尽管有些人觉得这搞得太过头了,让星期天的礼拜变得那么不庄重。但对于那些生病的人来说可能是件好事,不过又会让年轻人们变得懒惰和没有礼貌。他自己二十年来从没错过星期天的教堂礼拜,二十年前那次还是因为他在草垛上摔下来摔伤了腿。上帝啊,当他有力气的时候,他最喜欢在牧师下面坐着。什么?是的,他的确记得那天下午有一个奇怪的年轻人经过村庄。他当然可以形容一下了,他的眼睛没有什么毛病,他的记忆力也没有毛病,感谢上帝!只是他的听力没有那么好而已,但是,就跟奥蒙德先生可能已经注意到的一样,你只要稍微大声说清楚一点,那甘德先生就可以听得很清楚了,但现在的那些年轻人总是嘀嘀咕咕不把话说清楚。那个家伙有些驼背,像是在城里长大的,戴着大眼镜,背上背着一个小包,还有一个帮助走路的长棍子,大家都爱用那种棍子。他们称呼这种人为徒步者,他们都有长棍子,就像童子军一样,不过,任何有经验的人都可以告诉他们,步行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比岑树拐杖更有用。因为,这有个很好的理由,你扶着它比扶着长棍子要舒服。但年轻人们从来都不听这些道理,特别是姑娘们,他觉得,她们也做得太过头了。她们光着腿,穿着短裤,像踢足球的一样。尽管甘德先生不是太老,也不是不喜欢看姑娘们的腿,但在他那个时代,姑娘们从来不露出她们的腿。不过他知道,男人们为了看一只光溜溜的脚踝,走上一英里的路都愿意。
奥蒙德巡官用尽最后所剩的精力,来问最后一个问题:“那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经过的?”
“什么时候?你用不着大声喊,小伙子。也许我的听力的确不好,但我又不是聋子。我上个星期一还跟牧师说:‘昨天你给我们讲的布道真是不错。’然后他说:‘你坐在那儿能全听见吗?’我跟他说:我的听力可能不如年轻的时候,但我还能听见你的布道,牧师,从开始一直到”神啊,我的父“我都能听到。‘然后他说:’你这个年纪还能这样真的很可贵了,甘德。当然,的确也是。”
“的确如此,”奥蒙德说,“我只是想问你,你什么时候看见这个戴着眼镜还拿着长棍子的家伙经过村庄的?”
“就是在两点钟,”老先生得胜似的回答说,“就是在两点钟。为什么?我跟我自己说:‘你该去喝口酒了,而且三根羽毛餐厅在两点关门,所以你最好快一点。’这时那个人径直从威利伍康伯的方向过来,直接穿过,走向亨克小路。所以我说:‘嗨!你看起来风一吹就倒,像是从柠檬汽水里长大的一样,只有气泡,没有躯干。’(原谅我这么说话)我是那么自己跟自己说的。我还说:‘甘德,这似乎是在提醒你,是时候再去喝一扎啤酒了。’所以我喝了第二扎啤酒。当我走进酒吧的时候,看到那儿已经是两点钟了。但酒吧里的钟总是快了五分钟,为的是能在法定时间之前把人赶出去。”
奥蒙德巡官静静地接受了这个打击。温西错了,完全错了。两点钟的不在场证明已经被清清楚楚地证明了。威尔顿是无辜的,布莱特是无辜的,珀金斯也是无辜的。现在只需要去证明,那匹母马也是无辜的,那么整个关于威尔顿的推论就会像一副骨牌那样轰然倒下。
他在村庄绿地上遇到了温西,跟这个沮丧的天才交谈了一会儿。
温西看着他。“你身上有火车时刻表吗?”他最后开口说。“时刻表?没有,勋爵阁下。但我可以拿一个来。或者我可以告诉勋爵您——”“不用麻烦了,”温西说,“我只想知道下一班去科尔尼的火车是什么时候。”巡官盯着他。“那匹母马有问题,”温西说,“它当时在平铁,看见了谋杀的完成。”“但我还以为,勋爵阁下,您已经证明那是不可能的。”“的确。但这是真的。”
温西把他的结论汇报给了警长格莱谢尔,发现警长正在痛苦地大发脾气,神经崩溃。
“那些伦敦的家伙把布莱特给弄丢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他们追踪他到了《晨星报》的办公室,在那里他拿到了一张赏金的支票。他立刻就兑换了现金,然后溜进了一个很大的运动商城,那种地方都是电梯和出口。长话短说,他在那里把他们都骗了,现在已经消失无踪。我还以为可以倚仗这些伦敦警察的,但现在看来我错了。真希望我们从来都没遇上这个棘手的案子。”警长难过地说,“现在你说,那匹马当时在场,又说它不在场,又说这些有可能骑它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实际上骑了它。你接下来是不是要说,是它用自己的马掌割了那家伙的喉咙,然后把自己变成了一只海马?”
温西很无奈地回到了贝尔维尔酒店,发现有一封电报在等着他。是下午从伦敦西部的一个办公室发过来的,写着:
在这里工作进展顺利,希望很快可以得到结果。在和总探长帕克沟通。希望能有时间回到公寓给您拿那件绿色斜纹软呢衣服。——本特
第二十七章 渔夫孙子的证据
现在有十二点了吗?
这是半个小时。我设了一只小小的钟,那你就可以算时间了。
——《死亡笑话集》
星期三,七月一日“有一件事可以绝对肯定,”昂佩尔蒂侦探说,“如果两点钟的时候,那匹马在搞什么名堂的话,那么波洛克跟他的宝贝孙子一定能看见。他们说没有看见,明显就是在撒谎。我猜,当时的场面肯定是非常混乱的。说他们没看见一场安静、隐秘的谋杀还有可能,但是一匹野马在水上奔跑,这他们怎么可能看不见。”
温西点了点头。“我也明白这一点,但你怎样才能把他们的嘴撬开呢。我应该去试一下吗,昂佩尔蒂?那个年轻人,杰姆,他看起来不像他的爷爷那么固执,从他下手怎么样?他有任何特殊的爱好或者兴趣吗?”
“这个我不知道,勋爵阁下,可能会是足球吧。据说他球踢得不错,我还知道,他在等着维斯特郡老虎队招他进去呢。”
“唔,是曲棍球就好了,这才更像是我的风格。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试一下。你觉得我今天晚上可能会在哪里找到他?三根羽毛?”
“如果他没驾船出去的话,你很可能在那里找到他。”
温西的确在那里找到他了。在酒吧里跟一个人交流总是会很轻松的,如果某天啤酒被禁止了,那就将是侦探家们的末日。他们欢快地讨论了一个小时的足球,讨论各个球队在下一个赛季的机会,之后,温西发现这时杰姆显然更易于入手了。他小心翼翼地把话题转移到捕鱼上,然后是平铁,然后是保罗·亚历克西斯的死。最开始,他的努力结果是令人失望的。杰姆一下子就不说话了,笑容也消失了,陷入一种阴郁的沉思中。然而,就在温西决定要放弃这个敏感话题的时候,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像是下定了决心。他移了移身体,使自己更靠近温西一些,从他的肩膀之上瞟了一眼酒吧里的人群,然后低声说:“听着,先生,我愿意跟你谈一谈这个。”
“求之不得。外面?好的!我太感兴趣了。”他更大声地加了一句,“下一回来这里的时候,希望能过来看你踢球。好了,我得走了。你也回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开车捎你一程——一会儿就好。”
“谢谢你,先生。非常荣幸。”
“你得给我看看你说的那些照片。”
两个人走了出去,跟酒吧里的人道了晚安,但温西注意到,似乎没有一个达里的居民对杰姆热情。他们说再见的时候,有一种很拘谨的感觉。
他们坐进了车里,一句话没说,直到他们经过了十字路口。然后杰姆说:“关于那件事,先生。我跟爷爷说他最好向警察坦白,但他很固执,而且如果说出来的话,搞不好会闹出人命。不管怎么样,他的确应该说出来,这事非同小可,而且我觉得你们也不可能把我们牵扯进谋杀案。但爷爷不相信昂佩尔蒂以及他的那帮人,说如果我们把事情泄露出去的话,他就会把母亲或者我给杀了。他说,一旦告诉了警察,麻烦遍地都是。”
“这个得看到底是什么事了,”温西说,他有一些困惑,“自然,警察不能隐瞒任何事——任何犯罪的事,但——”
“哦,不是这样的,先生。至少,这种事你是不会关心的。但如果贝恩一家人听说了,他们会去告诉戈尼。我一直跟爷爷说,这么做很蠢,不要介意汤姆·戈尼在渔网上搞的那点名堂。”
“如果不是犯罪的话,”温西说,他心里放松了,“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不是犯罪,先生。所以我觉得我应该跟你说,先生。你知道,爷爷给人家留下的印象不好,他总是不肯告诉你们,我们在磨刀礁林那里干什么,我觉得是有必要说出来的,但我又知道如果我说了,爷爷就会报复我的母亲。”
“我能理解。但你们在磨刀礁林那里做什么呢?”
“捕龙虾,先生。”
“捕龙虾?这有什么不能说的?”
“没有,先生。只是,你看,那是汤姆·戈尼的龙虾笼。”
在一小段询问之后,这个故事开始变得清晰了。这个倒霉的汤姆·戈尼住在达里,他习惯于在磨刀礁林一带布下龙虾笼子,并且龙虾生意做得很兴旺。但前一段时间,他因为渔网的问题跟老波洛克起了冲突,老波洛克说他的网一次又一次被人故意破坏了。波洛克先生无法通过法律的手段解气,就采取了一个简单的私人报复手段。他挑了一个汤姆·戈尼不在的时候,去龙虾笼子那边,拿走了许多龙虾并换了笼子。杰姆解释说,波洛克先生并不是真的想用龙虾来弥补渔网的损失,他报复的目的就是“让戈尼倒霉”,要是能让“那个戈尼”骂骂咧咧地说在海湾里养龙虾不安全,他就觉得开心了。杰姆觉得整件事都很愚蠢,并不想插手进去,他觉得如果能把邻里关系处好一点,他可能会如愿以偿地受到大家的欢迎。不过因为一些事情(温西想,他的意思是,照老波洛克的坏脾气,如果他不高兴,有可能会把自己数目可观的钱财都送给别人),杰姆只好迎合他的爷爷,帮他去偷窃龙虾。
温西有些头晕。那么,事实就是这么简单了。所有的这些神秘状况,背后原来什么都没有,只是当地一些鸡毛蒜皮的争执而已。他盯着杰姆。天开始变黑了,年轻人的脸上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张难以理解的轮廓。
“很好,杰姆,”他说,“我明白了。但现在,我要问问你关于海滩上的事。为什么你和你的爷爷坚持说,你们在海滩上什么人都没看见?”
“但事实就是这样啊,先生,我们的确没有看到任何人。你看,事情是这样的,先生。我们开船出去,开到礁石那边,在水面上停了下来。我们知道其他的船会跟着潮汐一起回家的,明白吗?然后爷爷说:‘杰姆,看一眼海滩,看看有没有戈尼家的人在周围。’所以我就查看了一下,但一个人也没有看到,除了那个在平铁上的家伙以外。我看他似乎是睡着了,而且他的样子也不像当地人,所以我跟爷爷说,他好像是从城里来的人。”
“你说,他睡着了?”
“好像是。所以爷爷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他妨碍不到我们,但还是盯紧了海崖上面。’我就照做了,但在我们到达磨刀礁林之前,海滩上一个人都没有。这真是事实,如果不是的话我可以一头撞死。”
“听着,杰姆,”温西说,“你听到了审讯庭上的种种证词,你也知道那个可怜的家伙是在两点左右被杀的。”
“是的,先生。他肯定是自杀的,因为他附近一个人也没有,当然,除了那位年轻的女士之外。除非是在我们把笼子拿出来的那一会儿发生的,我不知道,但我们有可能错过了一些情况。我们大概是在两点的时候干完的,我说不出准确的时间,没办法精确到分钟,但潮汐在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转向了,那时我又看了一眼那个家伙,我还跟爷爷说:‘爷爷,那个礁石上的家伙看起来很奇怪,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把船开得离海滩近了一些,然后,突然从礁石后面冒出来一位女士,开始在那周围跳来跳去。然后爷爷说:‘别再停留了。我们没必要去管闲事。’所以我们又出发了。因为,你要知道,如果我们去管闲事,那人家就会发现我们的船上都是汤姆·戈尼的龙虾,汤姆·戈尼一定会找麻烦的。”
“你爷爷说你在大概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第一次看到亚历克西斯。”
“应该是那之前,先生。但我们并没有一直都盯着他。”
“假如,有人在一点四十五分和两点之间过去的话,你会看见他吗?”
“肯定可以。不,先生;那位可怜的先生是自杀的,一点都没有必要怀疑。坐在那里,自己静静地割了喉咙,根本不用怀疑。”
温西困惑了。如果这是谎话的话,那么这谎话的外衣也太真挚了。但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这让谋杀推论比以前更难以成立了。所有零碎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结论,那就是亚历克西斯是独自坐在礁石上,用自己的手结束生命的。
那么,为什么那匹小母马不肯接近平铁呢?这有没有可能是——温西不相信迷信,但他知道这种事情以前发生过——这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保罗·亚历克西斯不安宁的灵魂依然游荡在平铁附近,只有动物可以看得见,但人类却看不见?他听说过有另外一匹马,就是不肯经过一块古老凶案的场地。
他突然想起来另外一点,最好顺便查证一下。
“杰姆,你家里现在有人吗?”
“哦,有的,先生。我母亲肯定在家里等我。”
“我想去见见她。”
杰姆没有拒绝,温西和他一起去了波洛克的房子。波洛克夫人正在搅着一只炖锅里的汤,是做给杰姆的。她很礼貌地迎接了温西,但对于他的问题却摇了摇头。
“没有,先生。今天下午我们没有听见海滩上有马的声音。”那么,问题就解决了。如果温西骑马经过这片房子的时候,可以不被人注意的话,那么其他人也可以。“今天风是向海面吹的,”波洛克夫人又说。“你还肯定说,你上个星期四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吗?”“哈!”波洛克夫人拿开了炖锅,“下午没听到任何声音,警察们问的是下午。但苏西记得她在午餐的时间听见过踩踏的声音。可能是十二点左右,但她当时有事在做,没有跑出去看。”“十二点?”“大概是那个时间,先生。我们后来谈论奥蒙德问我们的问题时,她突然想起来的。”温西离开了那间房子,脑子里的念头全都混乱了。如果有人十二点的时候在沙滩上骑马,这就可以说明马掌的来历,但又不能解释谋杀事件。他是不是错了,把马掌这条线索看得太过重要了?也许是哪个淘气鬼看见那匹小母马没有拴好,就为了好玩而在海滩上骑了一圈?也许它是自己跑出去的?
但他又想起今天下午小马奇怪的表现,还有吊环的问题。这个吊环是不是有别的用途?或者假设凶手是骑在马背上,在十二点到达礁石的,他在那儿一直跟亚历克西斯谈话到两点?但杰姆说他只看到一个人在平铁上。会不会是凶手一直偷偷藏在礁石的缝隙里,直到两点才开始动手的?但为什么呢?骑马去那里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为了建立不在场证明,但是他在动手之前拖延两个小时,这不是对建立不在场证明很不利吗?还有,马是怎么回去的?它在一点和两点之间是不在海滩上的,如果——再一次地——杰姆是值得信任的话。温西想了一会儿关于两个人骑一匹马的可能性——一个去杀人而另外一个把马骑回来,但这似乎太牵强太荒唐了。
然后,一个全新的想法涌了出来。在所有关于这宗案子的讨论中,他们都默认了亚历克西斯是顺着海岸公路走去平铁的,这有证据来证明吗?他从来都没想过要质疑这点。为什么亚历克西斯不可能是那个骑马的人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马经过沙滩的时间就可以解释了,但另外一个问题又冒出来了,就像是玫瑰花园里层出不穷的刺。他是在哪里牵到马的?有人看见他离开达里关卡,并走向莱斯顿·霍伊方向的公路。他难道故意返回,从草地上牵走小母马,然后再骑?如果不是的话,是谁牵的马,这马又是怎么和他碰上的?还有,它是怎么回来的?
他决定去把昂佩尔蒂侦探找来,跟他探讨这些问题。
侦探刚要上床睡觉,他很不情愿地把温西迎进来,但听到他带来的新信息又显得很兴奋。
“波洛克和莫根瑞奇家的那些人是世界上最大的骗子,”他说,“如果真的是谋杀的话,那么这是绝好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都和谋杀有关。但是关于亚历克西斯是怎么到那里的,你可以不用那么操心了。我们已经找到了六个证人,他们十点十五分和十一点四十五分之间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了亚历克西斯在路上走,除非那是另外一个也留着黑色胡须的家伙。亚历克西斯就是从海岸公路走的,而不是通过别的方法,你可以把这一点当做是已经证实了的。”
“那些证人里有人认识他吗?”
“没有,”侦探承认说,“但几乎不可能有另外一个年轻人穿着同样深蓝色的西装、留着胡须并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个地点,除非是有人刻意伪装他,但这又是为什么呢?我的意思是,假设如果有人刻意伪装他的话,那么只会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当他不在某地的时候,给人他在那个地方的假象;另外一个是当他已经被杀死的时候,给人他依然活着的假象。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他就在那一带附近,所以可以把第一个原因去掉;我们还知道他是在两点的时候被杀死的,所以第二个原因也不成立。当然了,除非,”侦探缓慢地说,“那个真的亚历克西斯在十点十五分和两点之间有什么事情要做,另外一个人在给他制造不在场证明。我还没有这么想过呢。”
“我在想,”温西说,“被杀的那个人真的就是亚历克西斯吧。他的脸已经看不清楚了,你知道,我们只有衣服,还有照片。”
“这个,不管怎样,一定是一个留着真胡子的人。”侦探说,“你觉得,亚历克西斯会想去杀谁?”
“布尔什维克,”温西轻松地提出来,“他有可能跟一个布尔什维克约好了,那个布尔什维克本来打算杀掉他的,结果却被他给杀了。”
“有可能,但这样案子也不明朗啊。不管是谁杀的人,那个人必须得从平铁逃离。还有,他是怎么跟受害者换衣服的?没有足够的时间啊。”
“肯定不是在谋杀之后。”
“那你是怎么想的?这只会让事情更加复杂。如果要我说,我觉得那匹马是被一个淘气包在另外一个时间骑过去的,这个说法还比较现实。只有吊环跟这个说法不太吻合,不过那个吊环很有可能有别的用途。这样,我们就能把马排除在案子之外了,也使案子简单多了。然后,我们可以推测,要么亚历克西斯自己杀了自己,或者他是被一个我们暂时还不知道的人杀死的,而且那个人是用自己的双脚走去海滩的。波洛克家人没有看到他,但这没有关系,他有可能藏在礁石下面,就像你猜的那样。唯一的问题就是,他到底是谁?不是威尔顿,不是布莱特,不是珀金斯。但世界上除了他们三个人之外还大有人在。”
温西点了点头。
“我感觉有点压抑,”他说,“似乎对这个案子束手无策了。”
“这案子真折磨人,”昂佩尔蒂说,“但是我们只查了两个星期而已,两个星期能干什么?我们必须得有耐心,勋爵阁下,耐心等待那封信破译好。答案可能会在那里找到。”
第二十八章 密码的证据
我不知道是否听清楚了你的意思;如果是的,那它就是因为你声音里冗长的波纹,昏暗得像小溪里夜晚的倒影。
——《碎片》
星期五,七月三日直到星期五,外交办公室“克朗普斯”的信才到,带来的却是失望。信上说:
亲爱的温西:收到了你的信。老巴戈在中国,处理那里的什么麻烦事,根据事先的命令,不能写信给他。他可能在内陆,但可能几个星期就会回来。你怎么样?上个星期在卡尔顿看见托特斯了。他和他的父亲处得一团糟,但现在似乎缓和了一点。你还记得牛顿加柏利事件吗?那事已经处理好了,弗罗普斯已经出发去欧洲大陆了。
祝好!
你永远的克朗普斯“浑蛋!”温西愤怒地说。他把信扔进废纸篓里,戴上他的帽子,去了拉法兰克夫人那里。在那里他找到了哈丽雅特,她正在刻苦地破译密码信。不过,根据她的汇报,她失败得一塌糊涂。
“我觉得尝试这些标注过的单词只是徒劳,”温西说,“现在巴戈又帮不了我们。就让我们用自己的脑子来解决问题吧。现在,看着,我们从另一个问题着手。这信里有什么,为什么没有和别的信一起烧掉呢?”
“你这么一说,还真有些奇怪。”
“是很奇怪。这封信是星期二早晨到的。星期三他付清了所有的账单,晚上又烧了所有的信件。星期四的早晨,亚历克西斯去搭乘火车。我们可不可以推测信里写的就是做所有这些事的指示?”
“似乎很可能。”“的确。这就意味着,那封信里很可能约好了和他在平铁会面。现在问题来了,为什么他没有把这封信跟其他的信一起烧毁呢?”哈丽雅特的脑子在侦探小说的世界里搜索,这个领域她是很熟悉的。
“我自己写书的时候,”她评论道,“经常用‘把这封信带上’这句话来使一个坏人最终得以暴露。从坏人的角度来看,这样他就可以确认信已经被毁了。当然,从我的角度来说,我安排把信放在受害者身上,于是就可以写受害者的手中紧紧抓住一块信的碎片,来协助罗伯特·坦普尔顿破案。”
“没错。现在,假设我们的这个坏人对你狡诈的别有用心一无所知。假设他对自己说:哈丽雅特·范内以及别的著名侦探小说家经常让杀人凶手告诉受害者:把这封信带上“那这一定是一件正确的事。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信会在这里的原因。”
“那他一定是个特别业余的凶手。”
“为什么不可能呢?除非这真是一个受过训练的布尔什维克的杰作。我想,在这封信的某个地方,可能是在结尾,我们可以发现‘把这封信带上’这句话,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信会在场了。”
“我明白了。但为什么这封信是压在内口袋里的,而不是像我们设想的那样,抓在受害者的手里?”“也许受害者没有照凶手说的做。”“那么凶手会搜他的尸体,找到那封信的。”“他一定是忘记了。”“多笨啊!”“我想不出来了。信就在这里,毫无疑问,信上全都是危险而重要的信息。如果这封信里安排了那次会面,这个证据就足以证明亚历克西斯不是自杀,而是被谋杀的。”“听着!假设这封信只是简单地写着怎么到达平铁之类的说明,亚历克西斯也许是怕自己忘记才带着的。”“不可能。原因有一点,这样他会把信放在方便的地方,比如外面的口袋,而不是夹在一个笔记本里。而且——”“并不一定。他在到达会面地点之前就把它放在方便的地方,但后来又把它安全地藏了起来。毕竟,他自己在平铁上坐了一个小时左右,是不是?”
“是的,但我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如果他想看信上的指示,那么他不会带密码信的,而是会带上解过码的版本。”
“是啊——但是——你知道吗,这就把问题都解决了!他的确带了解过码的版本,凶手说:‘你带了信吗?’亚历克西斯想都没想,就把这个解过码的版本给他了,然后凶手看了一眼就把它给毁了,忘记了原本的那份也有可能在他身上。”
《失衡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