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节
人们把莫南的尸体取了出来,这是李清风最悲哀之事,莫南去世,连个棺材都是租来暂用。
白头老翁为莫南的尸身盖上白布,转身朝李清风作揖,道:“大小姐定有善报,千金之躯,却愿为这孩子办丧事,莫南若是地下有知,定是含笑九泉。”
李清风眼色还是通红,她想将白布拉开,然而这儿家丁不少,她只能作罢:“管家,莫南虽是我带进李家,却是你一手拉扯大,你二者情同父子。可惜他终究不能在李家大厅办丧,若是还有些话,那边在这说完罢!”
管家李流云又是作揖,来到白布前,从怀里掏出一块黄金,看着只有一钱重量。他沉默许久,脸上皱纹似乎更深了些,心头终于压抑不住,这在各大商家面前打了几十年交道的老狐狸终于放声痛哭:“穷鬼儿子,来到李家便是穷鬼,去了还是穷鬼。老子现在给你看看金子是什么颜色,你带到路上了,便给鬼卒一些,请他们给你轻一斤枷锁。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他将金子放在莫南手中,此时时辰已到,人们将土盖在莫南身上,李流云大哭不已,李清风却是默默看着,大小姐的身份使得她跪下都不能。
末,人们心中依旧哀愁,回去李家,今日还有些杂事要做,是不能长陪了。
此时日头正高,黄土被照耀得有些发亮,太阳依旧是暖洋洋的,只是莫南这次并不是偷懒睡觉,而是长眠于此。
时间慢慢过去,渐渐地,城里炊烟升起,黑夜来了。
月黑风高使得野外平添一分阴气,有路过之人看这多个坟堆,急忙匆匆逃走。然而,就在城东朝野外三里地这官道上,一身穿红衣女子骑马奔腾,等到了坟墓,便停了下来。
女子正是李清风,她下马朝坟墓走来,看得仔细了,发现她今夜打扮竟是红妆!
她跪在墓前,声音依旧空灵好听:“世人受束缚极深,我只得今夜一人偷来。冤家,你每日憨厚如牛,不敢多看我一眼。今日,我便为你画红妆。”
“我说不愿接近赵华,家里却有意见,活在富贵人家,身不由己,我只能拖上些年头。冤家,我想随你而去,只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李清风极美的脸庞上竟多了一丝沧桑,她怔怔地看着坟墓,眼泪夺眶而出。她从怀里取出一个雄鹰风筝,挖开坟墓要放进去。
然而,挖开之后,却露出了莫南的一只手,李清风皱眉,喃喃道:“他们盖个墓也盖不好。”
李清风抓着爱人的手,放在自己脸上,轻轻地磨蹭。以往她喜好在莫南偷懒时抚摸他的脸,现在等莫南的手碰到自己,她心中有着一丝美妙。
莫南的手已经有一些尸斑,李清风心中悲痛,知道莫南没多少时日就会腐化。她吻了莫南的五个手指,又将手放回土中。这千金小姐自己去取来些黄土,为莫南盖得厚厚实实。
她轻吻一下莫南的墓碑,又坐上一些时候,直到听见了狼嚎,终于骑上马离去。
然而,就在她离去之后,这天地间阴气更盛。在黄土堆下,有一道能量逐渐形成,只是这能量并非一般人所能看见,慢慢地,它化为星光点点,组合在一起。慢慢地,能量变成了一个人形,然后开始有了些颜色,仔细一看,正是莫南!
莫南的脸色看着极为苍白,他的眼睛看着并没有神采,只有浓郁的呆滞。只见他往上一跃,竟然直接穿过土堆,跳到了地上!
此时的莫南,正如牛头所说,已经没有了灵智,他在原地晃悠好久,似是在寻找什么。正在这时,一只老鼠从莫南面前跑过,他急忙扑身上前,抓住了老鼠,然后将整只鼠放在嘴里撕咬。眼珠子,血液,肠子,内脏在他嘴里弥漫,他却觉得十分享受一般,将老鼠吞了下去。
吃了点东西后,莫南看着更有活力了,此时天色还是很黑,也不必担心太阳出来。他坐在石头上,似乎是思考。但是他已经没有了灵智,无论怎么回想,都不能恢复一些记忆。
☆、第九十八章 回去
莫南正好看到黄土堆,便想先回去。等他要沉入地下时,却看见黄土外有一根细线。莫南觉得疑惑,他挖开黄土,正好看见雄鹰风筝。
在他的眼中,呆滞之色慢慢消失了一些,出现了一点点亮光。
他张开嘴,喃喃道:“大小姐……”
执着使这个没有灵智的灵魂挪动了脚步,朝着瑞水城走去……
夜已经极浓了,莫南一步一步慢悠悠地走在路上,时不时有野兽经过,然而野兽通灵,不敢靠近莫南。他走在官道上,打量着身边的环境,以免天亮了被阳光照到。
他的脚步间距很小,与其说是走路,更像是蠕动。在浓郁夜色下,看着叫人头皮发麻。
“驾!”
正行走时,官道上迎来一骑马之人,这人是瑞水城一执绔子弟,正约好去隔壁城与弟兄一同躺在女人丰满的胸脯上睡眠。
他见前方有一人在行走,看衣着极像难民,心头一时高兴起来:“爹爹说这匹新马是西域送来的,比一般人家的马力量大上不少,试试能不能把这人撞出五十步开外。”
他心中想得欢快,便又一甩鞭子,时马奔跑地加快几分。这执绔子弟心中兴奋异常,似是已经见到肠子头颅被撞飞的情景。
然而,就在要撞上之时。这西域宝马不知如何,竟慌得嘶叫,挺在莫南面前。执绔子弟气得骂了一句,他觉得烦闷,便一鞭子抽向莫南。
鞭子夹带着劲风而下,若是抽在寻常人家身上,定要皮开肉绽。但就在打中莫南之时,这鞭子竟然穿过了他的身体,急速朝下!
“什么东西!”
执绔子弟惊呼一声,他急忙调转马头,莫南却张开大口,扑在其身上。只见他一口咬在这执绔子弟咽喉上,狠狠扯下他的喉咙。鲜血顿时喷涌出来,莫南痛快地长啸一声,这声音犹如狼嚎,使得听见的居民慌得急忙入睡。
执绔子弟吓得想大叫,然而咽喉已被咬掉,他说不出话,只能看着莫南吞食自己的内脏。
这执绔子弟平日好食人参、鹿茸等补品,血肉自然是大补。莫南吃得极为舒坦,没有灵智的他却不知,此时他体内经脉有股气体在游动,等吃完人体时,正好一个游荡一个三十六小周天。
莫南苍白的脸上有一丝满足之色,他看看天色,知道已是寅时了,便站起身,四处寻找躲避之处。
也巧,这儿虽然泥土坚硬,但有一片丛林,丛林里头十分阴森,看着极为阴暗。恐怕就是白天,也照不进阳光。
求生是本能,莫南如今虽没了灵智,却还是挪动脚步走进树林。这树林有一条长道,他慢悠悠地朝里头走着,等走了半个时辰,正好有公鸡鸣叫,天空泛起鱼肚白,阳光照射在大地上,正是万物苏醒的时候。
这树林果然照不进阳光,莫南一味地走在大道上,他的眼神又变得有些呆滞。虽然执着使他想去找李清风,但一夜过去,又吞食血肉,使得他戾气更盛。
等走一个时辰,莫南见到前方有些空旷,但都被树林挡着,十分安全。他想在这休息一会儿,如牛头所说,他存在的时间果然不长,已经觉得疲惫了。
没有灵智的莫南自然认不得这空旷地入口那木牌上的字:
瑞水城--万坟岗。
万坟岗原先葬难民,只是按当年刺史所说--天下太平,何来难民?
为躲过眼睛,这万坟岗便种起树林,不曾有人来过。瑞水城内,只有李清风时而叫些下人来烧纸钱,祭奠亡灵。
莫南只觉此处阴气极盛,适宜居住。他越加乏累了,便躺在土上,一时辰前虽吞食过,他却还是感觉饥饿。
为了充饥,他挖起一块泥土,放入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