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我看了看方静的尸体,笑了一下,还是她最好看。
于是将链子枪拿起来一挥,对着那个正在向白子轩冲去的银甲人冲了过去。
就在她的大刀刚刚举起的时候,我已经到了他的身边,随之一枪刺穿了他的心脏,我用力一绞,他的胸口便出现了一个窟窿。
既然已经开杀,便没有什么可顾忌的了。
一个又一个的银甲人倒在了我的链子枪下,还有一些军方的人,不死军团不是不死的,而是没有一个足够强大的人让他们死。
二十一年前,我三岁,子轩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叔叔便开始教我格斗和功夫,他说学会便没有人再能欺负我,那时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和我一起学习,她的名字就叫白子轩,从我小时候一直到长大,我认为这个世界能在近身格斗上将我制服的人只有一个,她的名字还是叫白子轩,她知道我的路数,也了解我的性格,曾经我很爱她。
她送我我的链子枪,原本就是她用过的。
地上堆积了无数的尸体,进入这里的人越来越少了。
直到最后,出现在我面前的一个大光头,他对我双手合十,这就是丈二和尚了吧。
一个不修行的和尚,一个热衷于搞政治斗争的和尚。
杀红了眼的我,没有说什么,链子枪已经到了他的眼前。
他不慌不忙得迎战着,我的身上被他手里的禅杖打出了好几个血坑。我终于倒在地上开始了短暂的休息,而白子轩又上去一阵交锋,她并不厮杀,只是来回闪躲,丈二和尚也不急着抓她。
就在子轩落在我的身边将我扶起来的时候,丈二和尚一掌向着她的后背拍去。
我顿时慌了神,立刻一拳对着丈二和尚的掌打了出去。
这一段时间很沉默,几乎没有什么声音,很安静。
我感觉全身的骨头都碎了。趁着这个空当,我立刻使出全身的力气,使出了我今生唯一一次必杀,我给它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要你命电光钻。
我立刻将链子枪缠绕成一个锥形,向着丈二和尚转着刺去,他来不及闪躲,这里除了我和白子轩的最后一个成了肉泥。
我忽然笑了,我趴在地上努力抬起头看着白子轩,但我很快恐惧了。
此时白子轩的脸上不是对我的疼爱,而是恢复了我在平洲见到她那时的冷眼,高傲。
忽然我感觉到了陌生。
这是自我恢复记忆以来的第一次说话,“姐姐,我找到你了。”
白子轩走到了方静的身边。抱着胳膊看着大殿外,不说话。
于是我努力地爬到了她的脚下,一只手抓着她的腿想要爬起来,但是身体已经没有任何的力气,刚刚爬起来便摔了下去。
“姐姐,方静死了,”我平静地说道,“我现在只有一个愿望,我想带她出去,好好安葬。”
白子轩一抬脚,将我踢在了大殿的门口。
我顿时明白了,白子轩是来要我的命的,她并没有办法将我杀死,于是她让我杀死所有人之后,她再来对付只剩一口气的我。
我再次努力地爬到了她的脚边,抓着她的腿,想要爬起来求她,就像她还是白手摸玉的时候,将我差点打死的那次,我求她一样,那时我求她放我活,是因为我想这个姐姐,在没有找到白子轩的时候我不能死。而这次我想活下去,只是单纯的想活下去。
我爬到一半,又摔了下去,嘴摔在了她冰冷的靴子上,生疼生疼,血滴在了她的靴子上。
我有点含糊不清地伸着手对她说道,“姐姐,求你放过我。”
白子轩立刻脸上的神色恢复了单纯的笑容,她蹲了下来,摸了下我的脸,然后泪水流了下来滴在我的手上。
“小玉,告诉姐姐,你这一生最大的惦记。”白子轩问道。
我想都没想,“我们小时候的时光,那时我很爱你。”
白子轩笑了笑,笑容很灿烂,“但是姐姐这次的任务就是消灭世上仅剩的高手,而这次任务的最后一个任务就是,要你死,你真的爱姐姐吗?”
她纯真的笑容使我想起了小时候和她在一起的时光,那时她也如此地好看,动人,纯真。
我也笑了,“爱,很爱。”
“和方静比呢。”白子轩笑着看着我问道。
“我,我”我不知道怎么说,或许我真的更爱方静,但是为了活下去,我只能说爱子轩,其实我爱子轩,也是真的,只是和方静不是一样的爱情。
“你,子轩姐。”我说道。
“那你愿意为了我而死吗?”白子轩笑着说道。但是这一次我的后背都冒汗了。
我爱的不是这个子轩!
于是我立刻向着方静的尸体爬了过去,带着悔恨和歉疚,终究我没有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直到生命的最后还无耻了一回。
当我刚刚爬到方静的身边,白子轩的靴子便再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蹲了下来将我扶起来,笑着问我,“姐姐和方静,你更爱哪个。”
这次我笑了,“方静,永远永远的。”
白子轩笑了,眼泪哗哗的,她一把将我抱住,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道,“姐姐爱你。”之后我忽然感觉到背后一痛。
有的人说,爱情的感觉本来就是痛的,而是痛带着疼。这好像是我和子轩的第一次拥抱,以爱之名。
而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了起来,我想起了那个平洲幻境,那个长长的梦,梦里下着雨的平洲。
那个关于纯真的梦里,下着雨的平洲,伞下那个清秀的身影,我从衣服兜里掏出来五百块钱交到了方静的手里,然后我的身后传来的那个声音,“嗨,你等等,我还没有说话了。”
“有时间再说吧。”
到现在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我唯一的遗憾就是不知道那晚她给我打电话要说什么和那几条短信说了什么内容。
死亡的味道原来是香的,我闻着那股幽兰之香渐渐的闭上了眼睛,或许我是幸福的。
这个世界从来都有这么一种爱,就像我对方静,无论何时想起来,我都会想到她的好,永远都会说爱她,也有这样一种爱,就像我对子轩,无论何时说出来,我都觉得痛,但是不会变质,即使痛,也爱,即使万般伤害,也爱。
最后定格在我眼睛里的景色,便是那张带着泪水的秀气脸庞,我同样爱了多年的人,和她背后一个同样秀气的人,以及这白色的世界。如果生命真的让我再活一次,我一定会认真,不随性,也不任性。
眼睛里看到最美的,是那个不论什么表情都好看的脸庞,而心里看到最美的,是一起走过看过,不论眼睛如何认为,心里都认为最美的生命时光!
2014。9。10―22:18
   (全书完结)
完结感言
记得还是在三年前我读大学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姚家余先生的《曹雪芹的人生历程》时,只看懂了全书的最后部分,“当一个作者写完一本书的时候,那种满满的幸福感便油然而生”,那时我便认为这人够装的。
但是这一次,我确实有了如此的体会,权当装一次。如果按照《红楼梦》里对人物的简单评价,或许我不是那种情情的人,也不是情不情,应该说我是属于不情情那一波的。
对于文字这种东西,我从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和认真的情操,一句话说,我是一个对文字和语言都不很敏感的人,仅此而已。对于本书,我不评价,一个故事而已,乐呵乐呵。
《阴阳灯》写到现在共计226754字,说起来惭愧,从五月份到现在,断更了将近连个月,这里对诸位看官说句对不起,算是迟到的道歉吧,尽管诸位也觉得没什么,而我也无所谓,不管怎么说,最终我没有烂尾,也没有弃坑,这是我对于这本书最后的认真。
几天前一个叫“wp425”的读者在微博和我聊天对我说,“萌大,我怎么感觉这本书你又要写悲剧,我是从红薯跟到你磨铁的,能不能透下剧。”
我很高兴也很认真地告诉他,不知道。我不是敷衍,是真的不知道,刚刚开始列的好好的大纲,写到最后就完全跑偏了,所以在最后几章的公告中我说越来越觉得难以驾驭剧情。不过我觉得还好,最后还是将这个故事以另一个结局合理的结尾,我个人觉得还算满意。尤其是本书中的那句“手执阴阳灯,堪破红尘路”被很多贴吧和社区拿去用来装点门面,顿时虚荣心爆棚。
一直以来都挺反感写感言的,一来我确实懒得出奇,不想在这种和正文没有关系的情节上扯淡,二来确实没有什么好感的,即使有,也是我自己心里的感受,但是当扯出来的时候,又是另一种味道,我告诉你写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幸福,你也体会不到,我也未必是这个感觉。
好了,暂且如此,这本书就这样,停笔了,大家有什么想要聊的,就进我的微博“晓朦本尊”咱细聊,什么老婆偷汉子,孩子考试不及格了,猪圈为什么不长草之类的问题都可以。
接下来我想休息一段时间,很累,对着电脑“啪啪啪”实在熬人。年底之前我会再开新书的,我们不见不散。
此致!
 2014。9。10―22:44
晓朦
(全书完)
《阴阳灯》